各單位:
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全國教育大會系列重要講話精神,完善立德樹人體制機制,破除唯分數(shù)、唯升學、唯文憑、唯論文、唯帽子的評價體系,進一步調動廣大專業(yè)技術人員的積極性,激發(fā)各類人才的創(chuàng)新活力,不斷提高學校教師隊伍的學術水平和教書育人能力,不斷優(yōu)化隊伍結構和資源配置,大力推動專業(yè)技術人員隊伍建設,依據(jù)《關于加強新時代高校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指導意見》(教師〔2020〕10號)《關于深化高等學校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》(人社部發(fā)〔2020〕100號)《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》《關于分類推進人才評價機制改革的指導意見》以及中共中央、國務院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、教育部、遼寧省等相關法規(guī)與文件精神,結合學校建設新要求,為提高職稱評價的針對性和科學性,培養(yǎng)高水平師資隊伍,滿足專業(yè)技術人員需要,擬對2019年印發(fā)的《沈陽理工大學專業(yè)技術職務任職條件的具體要求(修訂)》(沈理工校〔2019〕49 號)進行修訂。
現(xiàn)面向各單位征集沈陽理工大學教師系列職稱評審條件的修訂意見,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1.請各單位站位學校全局,立足本學科,提出科學合理、可操作性強的意見建議。
2.請各單位廣泛聽取本單位教師的意見建議,認真組織討論,向學校提出有針對性的意見建議。
3.請各單位于7月23日前將意見建議經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報送人事處師資科,電子版發(fā)送[email protected]。
聯(lián)系電話:024-24686162
辦公地址:黨政辦公樓104室
附件:沈陽理工大學自主評審系列職稱條件修訂意見匯總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