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單位:
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現(xiàn)已發(fā)布《2022年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、訪問學者、博士后項目選派辦法》(附件1)。按《關于開展部分國家公派留學項目遴選工作的通知》(https://www.sylu.edu.cn/info/1008/16242.htm)要求,現(xiàn)將2022年“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、訪問學者、博士后項目”有關事宜通知如下,請認真做好項目申報、推薦工作。
一、選派計劃
1.高級研究學者的留學期限和資助期限為3-6個月,訪問學者的留學期限和資助期限為3-12個月,博士后的留學期限和資助期限為6-24個月。
留學期限應根據(jù)擬留學單位的正式邀請信中列明的留學時間確定。個人申報的資助期限應不超過留學期限(一般與留學期限一致)。具體留學期限及資助期限在錄取時確定,以錄取文件為準。
2.重點支持留學人員前往教育、科技發(fā)達國家的知名院校、科研院所、實驗室等機構。
3.留學人員主要通過國內(nèi)推選單位或個人渠道聯(lián)系國外留學單位派出,也可利用國家留學基金委與國外教育、科研機構合作協(xié)議派出。
4.資助內(nèi)容為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資助期限內(nèi)的獎學金。獎學金是指用于資助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在外學習生活的經(jīng)費,包括:伙食費、住宿費、注冊費、板凳費(bench fee)、交通費、電話費、書籍資料費、醫(yī)療保險費、交際費、一次性安置費、簽證延長費、零用費、手續(xù)費和學術活動補助費等。獎學金資助標準及方式按照國家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具體資助方式、資助標準以錄取材料為準。
二、申請條件
1.符合《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簡章》(詳情請見鏈接:https://www.csc.edu.cn/article/1950)中規(guī)定的申請條件。
2.申請人須為我校正式工作人員。申請人原則上應主持或參與研究項目、課題、所在單位重點工作。
3.高級研究學者申請人應符合以下條件:年齡不超過55周歲(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須為國內(nèi)行政機關、高等院校、科研機構及其他企事業(yè)單位的正式工作人員,在實際工作中取得突出業(yè)績。其中,教學科研人員重點支持具有正高級專業(yè)技術職稱人員或博士生導師,優(yōu)先支持“雙一流”建設學科主要負責人、或國家級重點教學或科研項目主要負責人、或部級(含)以上教學或科研平臺主要負責人、或部級(含)以上教學或科研獎勵一等獎獲得者等;行政管理人員重點支持具有副司局級(含)以上行政職務的人員。
4.訪問學者申請人應符合以下條件:年齡不超過50周歲(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須為國內(nèi)行政機關、高等院校、科研機構及其他企事業(yè)單位的正式工作人員,本科畢業(yè)后應有5年以上工作經(jīng)歷;碩士畢業(yè)后應有2年以上工作經(jīng)歷;對博士畢業(yè)的申請人無工作年限要求。
5.博士后申請人應符合以下條件:年齡不超過40周歲(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應為國內(nèi)高等院校、科研機構具有博士學位的優(yōu)秀在職青年教師、科研人員,申請時距其博士畢業(yè)時間應在3年以內(nèi);或國內(nèi)高等院校、科研機構即將入職或已入職的應屆博士畢業(yè)生(尚未獲得博士學位的),申請時須通過入職單位推薦,派出前應確保獲得博士學位。
6.申請時須提交擬留學單位的正式邀請函。
7.外語水平應符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及擬留學國家、留學單位的語言要求。(附件2)。
申請時外語水平未達到派出要求者,如所在單位重點推薦,亦可申請,但須提供可反映其外語水平的考試證明,如往年WSK/TOEFL/IELTS等考試成績單。此類人員如通過評審被錄取,須參加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人員培訓部相關語種培訓或自行報考WSK/TOEFL/IELTS等考試,達到外語條件后方可派出。同等條件下,優(yōu)先錄取申請時外語水平合格者。
三、申請時間及方式
1.申請準備。申請人登陸留學基金委網(wǎng)站(http://www.csc.edu.cn)查閱《2022年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、訪問學者、博士后項目專欄》,了解有關要求并準備申請材料。同時,填寫《沈陽理工大學國家公派訪學項目進修申請表》(附件6)和《沈陽理工大學2022年國家公派留學推薦人選匯總表》(附件7)。
2.個人申請。申請人請于2022年4月10日-20日間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(http://apply.csc.edu.cn)進行網(wǎng)上報名。報名成功后,申請人從網(wǎng)上報名系統(tǒng)中打印申請表,并按照《應提交申請材料及說明》(附件3)準備其他書面材料。申請材料請?zhí)峤恢了趯W院。
3.學院審核、推薦。請各學院對申請人的政治信念、道德品行、師德師風、身心健康情況、學術發(fā)展?jié)摿Α⒊鰢魧W必要性、留學計劃可行性等方面進行嚴格把關,對其出國留學提出明確目標要求,對其提交的材料進行認真審核,有針對性地填寫《出國留學申請單位推薦意見表》(附件8)。
各學院匯總材料后,請于2022年4月21日前將申請材料報送至學校人事處。考慮防疫工作實際,若4月21日仍未解封返校,相關申請僅上報電子版材料,紙質(zhì)版材料上報時間另行通知。
4.學校審批。學校將對申請材料審核后統(tǒng)一上報遼寧省教育廳。
5.評審、錄取。國家留學基金委將根據(jù)項目具體要求組織專家對申請材料進行評審,并根據(jù)專家評審意見確定錄取人員名單,將于2022年6月下旬公布。申請人可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(http://apply.csc.edu.cn)查詢錄取結果,下載打印錄取文件。
四、特別注意事項及說明
1.加強師資隊伍國際化培養(yǎng),是推進應用型大學建設的重要舉措,請各學院高度重視,認真做好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、訪問學者、博士后項目申報遴選工作,加大宣傳力度,在確保工作正常開展的前提下,根據(jù)學科專業(yè)建設和崗位工作的需要,做好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。
2.申請人應為我校的正式工作人員,如有過國際訪學經(jīng)歷,回國后一般五年內(nèi)不再派往國外訪學。
3.申報材料要求
(1)申報人員在網(wǎng)報申請表中“受理機構”請選擇“遼寧省教育廳”,完成網(wǎng)上報名后,請按相關要求準備好申請材料,紙質(zhì)版一式三份,電子版PDF格式。
(2)《沈陽理工大學國家公派訪學項目進修申請表》、《沈陽理工大學2022年國家公派留學推薦人選匯總表》和《出國留學申請單位推薦意見表》(附件6-8),紙質(zhì)版均需相關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(一式一份),電子版為可編輯的Excel或Word格式。
4.被錄取人員的留學資格保留至2023年12月31日。凡未按期派出者,留學資格自動取消。國家留學基金委原則上不受理變更國別、變更留學單位、變更留學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請。請務必做好相關計劃安排。
五、聯(lián)系方式
聯(lián)系人:趙老師
聯(lián)系電話:024-24686162 18640030950
聯(lián)系郵箱:[email protected]
辦公地點:黨政辦公樓104室
附件:
1.選派辦法
2.外語合格條件
3.應提交申請材料及說明
4.常見問題解答
5.選派工作流程
6.沈陽理工大學國家公派訪學項目進修申請表
7.沈陽理工大學2022年國家公派留學推薦人選匯總表
8.出國留學申請單位推薦意見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