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,、部門工作職能
負責學校職稱評審相關工作政策制定,,評審工作實施;受理職稱評審相關申述工作,。
二、部門工作職責
1.組織制定學校教師系列職稱評審條件,;
2.制定學校職稱評審辦法,、評審程序、評審紀律,;
3.組織實施教師系列職稱評審工作,;
4.組織實施其它系列職稱評審推薦工作;
5.負責解釋職稱評審相關政策,,指導學院職稱評審工作,;
6.受理職稱評審工作相關申述問題。
上一條:學科專業(yè)建設委員會機構(gòu)職能及崗位職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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